今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一则,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针对目前经常发生的,网络电商直播平台有主播售卖假货的行为,以及有不法网络主播欺骗未成年用户为其高额打赏礼物的现象,广电总局在通知中特做出如下规定。
首先,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同时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通过短信等验证方式确认后,才可继续消费。
同样,若用户每日或每月达到最高限额,平台将暂停其“打赏功能”。
其次,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
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帐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
本通知还包括,禁止网络秀场直播、电商直播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出境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等规定。